上海天文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通知 (@全体员工,马上就要复工啦)

 @全体员工 
马上就要复工啦!

疫情防控依然至关重要!

回到工作岗位上的我们如何做?如何做好防护?

日前,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编发的

《上海天文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通知》(7号)

提出了明确要求

小编摘录部分供大家再次认真学习

进出徐家汇园区和佘山科技园区(包括各观测站)

(一)以下情况禁止进入各园区

1.从重点疫区(现为湖北省)返回、密切接触疫区人员或疑似感染者居家观察未满14天;

2.从外地返回(含家属)上海居家隔离未满14天;

3.近期有发热(体温≥37.2度)、乏力、咳嗽等症状;

4.不配合查验有效证件或测量体温等;

5.未经上海天文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的临时人员;

(二)非本单位人员管控要求

1.在职博士后按照当地或人事管理单位要求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返台。

2.外单位人员必须出示由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人员健康状况审查表》,否则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3.本单位职工家属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特殊情况要报经领导小组批准;

4.租赁公司应向上海天文台天文科技发展公司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盖章确认这些人员是过了隔离期可以上班的,不在名单里的临时人员不得进入园区,来访人员也一律不放行;

5.进入园区公共区域应全程佩戴口罩。

员工上班安排

1. 科研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2. 职能和支撑部门可以采取轮班制,鼓励分时错峰办公。

3. 居家办公的职工要确保通讯畅通,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4. 公文的收发审批,尽量通过ARP、邮件、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进行。

5. 注意保密要求,要严格做到居家工作不涉密,网上办公不涉密,场所消毒不失密。

6. 离退休人员、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不建议到台办事或办公。

7. 家中有学龄前和中小学上学子女的职工,确因子女看护需要的,部门可采取灵活排班。

日常卫生防护

1. 加强个人和办公场所日常卫生防护管理。所有上班人员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工作,一律要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

2. 在岗人员原则上在所属办公区域开展工作,不串岗和集聚,见面不握手,人与人保持安全距离(1.5米以上)。确需面谈的,需在指定区域(一般是各楼层会议室)进行,并做好防护和消毒。

3. 公共区域(包括门厅、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等)由保障人员每日做好全方位消毒。各办公室区域要做好通风、消毒,在优先保证公共区域消毒的基础上,由办公区工作人员到上海天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领用消毒用品自行完成。佘山科技园区以及各观测站由佘山工作站安排。

4. 做好自我出行防护工作,慎用人员聚集高的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来台人员步行、利用自行车或驾驶私家车上下班。

5. 乘坐班车实行统一预约制度,未预约禁止乘坐,乘车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条件允许情况下,乘坐人应尽量分开坐。班车要实施定时消毒。

6. 尽力为来台工作人员提供口罩,但因目前医疗物资紧缺,将优先为重要岗位员工提供适量口罩。鼓励员工积极向台条件保障组提供口罩资源。其他工作人员需自备口罩,并科学节约使用。原则上连续工作五天,最多领用二只口罩,台将制定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管理细则。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和首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和台防控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把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急难险重工作中,党员同志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同时,要求在职党支部带领本部门党员和群团组织成员成立疫情防控志愿队,自上班之日起协助各园区值班保安做好人员体温测量及登记工作(早上8:00-9:30),每天落实人员2-3人。初步安排如下:

(1)射电支部协助佘山工作站负责做好佘山科技园区及各观测站有关工作,由支部书记落实人员。

(2)其它支部协助做好徐家汇园区相关工作。周一:管理支撑党支部;周二:动力学中心党支部;周三:天物党支部;周四:光天党支部;周五:时频党支部。

3.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台职工和研究生要通过主流媒体了解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中国科学院、上海市有关工作要求,从我做起,严于律己、科学防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台宣传部门要对本台疫情防控的通知与部署及时进行宣传。各级党组织及时总结宣传干部职工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事迹。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正面宣传、积极应对疫情。

行政事务安排、会议和接待安排、基建工程管理、观测基地管理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有关工作(扫下方“二维码”,详见文件通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