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大家好:

  现转发院通知,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参照附件《ARP出国计划表填报说明》编制2020年度出国计划,于2019年12月26日前完成ARP填报。根据大家的填报情况,核对完毕后科技处拟将数据报台外事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院国际合作局。通知事项如下:

  一、编制要求

  1.明确出访目的,确保出访有实效。各单位要统筹考虑,编制年度出国计划,控制出访规模,严格管控赴“热门”国家和世界旅游热点国家团组,切忌“扎堆”出国,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的出访,严禁安排一般考察性出国,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或无关人员搭便车出国,继续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进行严格的限量管理。

  2.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限量管理非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实施不计批次管理,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实行限量管理。

  3.严格规范不计批次团组管理。要认真领会中央实施不计批次政策的部署,不计批次不是疏于管理,更不是放任自流。各单位应适度控制同一单位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人数,切忌“扎堆”出国参加国际会议。

  4.加强安全风险管控。院属单位要做好出国行前保密、滋扰贴靠、防间反谍和人身安全等教育工作,提高全体科研人员在境外的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建立所级应对风险挑战的危机管理工作机制。

  二、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起,对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实行区别管理,其中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不再纳入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仍纳入国家“三公”经费范围从严控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中央外办、外交部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审批,加强外事管理,并要求各单位要对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进行全面自查,加大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团组的查处和问责,起到警示作用。

  四、编制注意事项

  1.学生出访、赴港澳台的出访团组和出访经费不纳入编制范围。

  2.科研经费包括:科研项目,包括外方资助或院外资助情况。非科研经费:指来自单位的管理经费。出国预算以“万元”为单位填报。

  五、报送时间和形式

    参照附件《ARP出国计划表填报说明》编制2020年度出国计划,于2019年12月26日前完成ARP填报。根据大家的填报情况,核对完毕后科技处拟将数据报台外事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院国际合作局。

  六、联系人:汪维丽 021-34775058 wangweili@shao.ac.cn

  感谢大家对外事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若有疑问请随时联系。

  

附件:
  
1. ARP填报说明
    2.《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
  3.《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总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