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大家好: 
根据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含延续项目)和特需外国人才项目。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所有申报须通过新一代ARP国际合作中“国际人才交流计划-PIFI-申请填报/延续申报”模块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受理节点:ARP全年开放申请,不设定截至日期。仅设立3个集中受理节点,错过节点的申报项目将在下个节点予以受理。 
2023年度项目将分别在2022年4月30日(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8月30日(第三批)分三批次对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8月30日以后申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注意:以上是院里的受理节点,实际还需要提前3-4天左右时间作为我们台内ARP各环节审批时间。 
3、申报前提:中方合作者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中方合作者须事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  (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项目申请。往年申报时已经在国际人才交流平台激活账户并完善过个人简历的,无需操作。(具体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参考附件)  
中方合作者存在2021年度应结题未结题或仍有结题未办结项目,系统将进行核查,原则上暂不接受本次申报。 
4、立项执行:2023年度项目将于2022年5月、7月、9月分批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始执行。 
5、执行时间: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特需外国人才计划须在岗位批复后10个月内招聘到岗,执行期为2年的项目在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执行期为3年期项目在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6、延续项目申报: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二、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须通过ARP新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申请。申报路径: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选择拟申报项目名称)-新申报/申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要求每个附件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 
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材料应包括: 
1.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访问学者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在华执行或执行完毕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③境外执行的项目,须提供上期境外执行工作成效和绩效监督执行情况说明。 
三、境外执行 
参照《关于做好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境外执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申报并执行。 
符合境外执行条件的,须在申请时选择“境外执行”方式并提交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 
联系人:汪维丽 电话:34775058 邮箱:wangweili@shao.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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