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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 来源: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1号),现就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6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通过我台博士后进站考核),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详见附件2)。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5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附件3)。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6531日前邮寄至上海天文台人事教育处(以投递日戳为准)。  

     

四、其他  

  (一)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申请。  

  (二)请各位导师积极招收优秀博士毕业生参与“博新计划”。  

    

    

  联系人:储怡 

  联系电话:021-34775036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80 

  邮编:200030 

    

    

  附件1 专家评审指标 

  附件2 申报学科一览表 

  附件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附件5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上海天文台人事教育处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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