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天文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10号)

  台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经上海天文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返沪隔离政策及外单位人员来台管理 

  1、上海市已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除重点地区(武汉市)之外,不再施行外地来沪强制隔离14天要求。 

  2、外单位项目合作人员入园区时需按规定申领“随申码·健康”,进入园区时必须出示绿色健康码,检测体温无异并经到访部门确认后再登记进入园区。 

  3台内上班人员进入园区时必须出示绿色健康码,不再进行体温测量。 

  二、涉外人员和学生有关管理 

  4、加强涉外疫情防控和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对24个重点国家(韩国、菲律宾、伊朗、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希腊、捷克、芬兰、卡塔尔、加拿大、沙特阿拉伯)来沪,一律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5、继续按照9号通知的要求严控境外人员返台。对入境返台人员,除按上海市相关规定实施10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外,需要实施居家或集中(佘山)隔离观察14天。 

  6、学生返台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暂不返沪,后续到校学习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三、复工、复研有关要求 

  7、为落实全面复工、复研要求,满足复工条件的职工、博士后应来台上班。不能及时返沪,或者不能来上班的人员(职工和博士后)应该说明情况,得到部门批准后,向人教处申报,请假单见附件。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将子女带到工作场所。 

  四、其它 

  8、食堂根据前一天就餐人数预估次日就餐人数,就餐不再施行预约登记制。 

  9、篮球场、乒乓球活动室即日开放,使用前请先向各兴趣小组组长登记报备。乒乓球活动室改为天文实验楼一楼大厅。 

  10、来台工作人员口罩领用沿用原有发放原则,两周领用一次,每次5个。若有特殊需求,可向条件保障组申请。 

    

    

  上海天文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3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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