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旧版网站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研究生教育
友情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
2009年接收报考硕士研究生调剂生的通知
2009-03-12 | 编辑:上海天文台研招办 | 【】【打印】【关闭
根据考生分数情况,拟确定接受若干调剂生参加复试。

一、接收调剂专业:

天体物理专业:适宜天文、物理学类等专业的学生报考。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专业:适宜天文、数学、力学、测量、物理、地球物理等专业的学生报考。

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适宜电子工程、通信、自动控制及计算机技术应用(偏硬件)、光学相关专业等工科学生报考。

二、调剂要求:

要求申请调剂考生的考试科目必须与我台考试科目相近。具体条件如下:

1、(a) 重点院校(211)考生: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分别为55分和85分以上,总分320分以上。 
  (b) 非重点院校考生: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分别为55分和90分以上,总分330分以上。

2、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报考“天文技术与方法”的考生最好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三、调剂办法:

1、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天文台网页-研究生部-表格下载中)并附上大学课程成绩,发E-mail与我办联系(地址:yjsb@shao.ac.cn 请勿用电话联系)。

2、凡同意其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复试前,将报考材料: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大学课程成绩单和英语等级复印件邮寄或邮件发到我办,同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暂时未开通,开通之后会另外通知,请注意我台相关通知通告),我台将在网上发出同意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于复试前一周,在网页上公布),请上线考生和同意调剂的考生随时注意我台网页通知。

四、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 :上海市南丹路80号 上海天文台研招办 邮编:200030 传真:021-64384630


评 论
@2008-2009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沪ICP备05005481号
地址:上海市南丹路80号 邮编:200030 邮件:shao@shao.ac.cn